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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桃園連署站不法案 蓮華寺董事長、2樁腳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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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中)20日晚間走訪桃園八德興仁 夜市,與參與連署的民眾合影。 中央社記者葉臻攝 112年10月20日

郭台銘走訪八德興仁夜市(1)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中)20日晚間走訪桃園八德興仁 夜市,與參與連署的民眾合影。 中央社記者葉臻攝 112年10月20日 (來源 中央社)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獨立參選總統力拚連署,但桃園地區的連署站疑似涉及不法,有人涉嫌買連署書,涉犯連署行賄罪。桃園地檢署前天查獲前市議員郭麗華助理劉采柔涉嫌發放300元收押外,昨(24)日又發現聶姓女子糾集親友連署,也涉嫌給300元現金,向上溯源發現桃園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及聶、呂姓2名女樁腳涉案。

自由時報報導,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陳映妏昨天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警分局,根據檢舉追查桃園區有特定人士發放300元為郭台銘糾集連署人,先追出聶姓女子涉案,約談到案,向上追查金錢來源為呂姓女子,連夜向上溯源,追出幕後出資者為桃園區信仰中心之一蓮華寺董事長江衍灝,連夜約談到案,但江衍灝否認出資。

報導指出,檢調掌握證詞,且發現相關人員涉嫌將手機通訊軟體內的連署人身分證照刪除,有事實足認被告等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察官複訊後,今(25)日清晨5點左右,向法院聲請羈押聶女、呂女及江衍灝。

桃園地院今日下午開庭審理,經檢方下午2點親自蒞庭舉證,法官庭訊逾3小時後,法院裁定被告江衍灝等人具有分工參與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犯罪嫌疑,此案涉及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平性之重大公共利益,認為若命被告3人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認有羈押必要,裁定3人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更新時間 : 2024-01-23 20:15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