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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控台灣構成貿易壁壘、違反ECFA 行政院:若有誠意可依WTO機制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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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1日,台灣、中國國旗示意圖。(圖/路透社Dado Ruvic)

2023年4月11日,台灣、中國國旗示意圖。(圖/路透社Dado Ruvic)

中國今年 4 月對台灣展開貿易壁壘調查,今(15)日提前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台灣對中國的貿易措施構成了貿易壁壘,將採取相應措施。

根據中國商務部,應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和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申請,於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告,決定就台灣實施的禁止進口中國商品措施進行貿易壁壘調查。

商務部指,鑒於本案情況複雜,10 月 9 日公告將調查期限延長 3 個月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截止。現本調查結束,根據調查結果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 31 條規定,商務部認定,台灣對中國貿易限制措施存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 3 條所規定的情形,構成貿易壁壘。

針對此一公告,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 15 日表示,民進黨當局單方面限制大量中國產品輸入,禁入產品範圍近年來呈現擴大趨勢。截至 2023 年 11 月底,台灣共對中國 2,509 項產品禁止進口。

朱鳳蓮稱,台灣貿易限制措施不符合《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關於推動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制度化及自由化的要求,違反 ECFA 有關「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條款,損害了中國產業和企業利益,同時也損害了台灣消費者利益。

根據中國商務部《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 33 條,如認定構成貿易壁壘,商務部得視情況採取以下措施:進行雙邊磋商;啟動多邊爭端解決機制;採取其他適當的措施。

新頭殼報導,台灣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指出,中國的調查結果不符事實,我方絕不接受,呼籲中方停止政治操作。我方重申,兩岸同屬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若中方有誠意,雙方隨時可依 WTO 機制啟動協商,解決貿易爭端。

更新時間 : 2024-01-23 20:44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