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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路權≠帝王條款】桃園東興國中「把恭賀還給孩子」教育部長:鼓勵學生持續創作

校方日前在臉書貼出此作品恭喜學生,卻遭網路圍剿,質疑行人路權被嘲諷是帝王條款,是學校教育出問題,校方因此一度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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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學生在創作動機中說明,社會當中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所以行人過馬路也要快速通過,不能如皇帝般霸道行走。(圖/桃園東興國中臉書)&nbs...

得獎學生在創作動機中說明,社會當中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所以行人過馬路也要快速通過,不能如皇帝般霸道行走。(圖/桃園東興國中臉書)&nbs...

桃園市立東興國中學生以「帝王條款」為題創作,遭質疑是歧視行人。校方今天(15日) 恢復被刪除的「狂賀」貼文,東興國中校長林祺文說,對輿論處理不熟才刪文,現在要把恭賀還給孩子,也從來不認為孩子有錯。

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也首度出面回應,認為學生沒有違反抄襲、臨摹等規定,希望各界給予鼓勵。

東興國中學生日前以「帝王條款」為題創作,獲得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畫中是1位皇帝牽著烏龜在過馬路,一旁有汽機車駕駛無奈、或憤怒按喇叭;校方在臉書貼出此作品恭喜學生,卻遭網路圍剿,質疑行人路權被嘲諷是帝王條款,是學校教育出問題,校方因此刪文。

但近日有大量網友出面支持學生,教育部昨(14日) 也回應,會持續支持學生美術創作。東興國中今天再度把狂賀「帝王條款」臉書貼文恢復,表明「學校高度肯定並持續鼓勵學生繪畫創作」,學生創作動機是認為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

根據官方臉書,得獎學生黃承彥的創作動機與得獎感言如下(斜體字為全文) :

創作動機與靈感:

這幅漫畫是因為近日新聞提到台灣是「行人地獄」,所以立法保護行人安全行走的權利,但我認為,社會當中人與人之間要彼此尊重,所以行人通過馬路也要快速通過,不能如皇帝般霸道行走。

得獎感言:

謝謝我的指導老師在這段時間細心指導我,使我可以在比賽中奪得佳績,也要謝謝我的家人,一直肯定我的作品,我將會快樂的創作下去。

中央社15日引述東興國中校長林祺文說,最初是學務處很單純的在臉書恭賀學生得獎,因為大量負面、攻擊的訊息進來,學務處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沒有處理經驗才急著刪文,刪文後才和他報告,他才指示發出道歉聲明。

校長林祺文強調,道歉聲明是針對恭賀貼文造成的社會對立、紛爭而道歉,

「但從來不認為孩子有錯,

也不是為了孩子的作品和社會大眾道歉」;

學校立場一直是維護學生的美術表現。

林祺文說,學校網頁上的最新公告,從頭到尾都留住了對學生的鼓勵,跟臉書上的內容是一模一樣。恢復貼文是想要表達當時恭賀孩子的初衷,也有很多家長認為孩子當初被恭賀,就該還給孩子。

上述事件在網路延燒多日,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出席「社會教育貢獻獎」頒獎典禮,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首度做出回應。

潘文忠表示,教育部主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是為鼓勵學生美術創作,參賽作品都是經校內徵件、縣市初賽、再到全國決賽,過程經由專業評審逐級選出,過程相當嚴謹。

對於引發爭議的「帝王條款」,潘文忠說,學生從日常的細微觀察,透過漫畫將創意呈現在作品中,拿下全國美術比賽漫畫類特優獎,就是代表評審對作品的高度肯定。

潘文忠認為,學生只是表達創作理念,卻被外界誤以為抵觸相關規定。事實上,創作內容並沒有違反要點規範的臨摹、抄襲等情況,應該給學生鼓勵。他並強調,教育部的態度是支持學生在創作上的表現,鼓勵持續創作。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有關追回獎項的條款,僅明定作品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經具名檢舉(檢舉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及具體事證),可由評審判定喪失得獎資格、追回獎狀並禁賽1到2年。

更新時間 : 2024-01-23 20:14 GMT+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