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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Metoo首起訴】朱學恒告發不認罪 檢認定2次犯案涉強制猥褻罪起訴

強制猥褻罪法定刑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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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朱學恒涉連續強制猥褻遭台北地檢起訴(圖/中央社)

名嘴朱學恒涉連續強制猥褻遭台北地檢起訴(圖/中央社)

台灣MeToo運動自5月底延燒,名嘴朱學恒成首位被起訴的被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朱學恒連續2次強制猥褻被告得逞,今(23)日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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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女民意代表今年6月8日自揭,在去(2022)年一場飯局上遭朱學恒兩度強吻摟抱得逞,朱更稱「反正妳明天也不會記得」。儘管朱事後簽立切結書,承諾「日後也將盡一切可能遠離當事人OOO及其親屬,避免造成任何騷擾」,卻將關鍵的認錯字句移除,更安排律師以友人身分慰問受害者,讓她「細思慎恐」。

根據檢方調查,朱學恒去年8月6日主動邀約受害女民代至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包廂餐敘,女子與女性友人一同前往,三人相聊甚歡。女性友人先行離去後,朱便起身走向坐在角落的受害者,將其固定在牆壁上強吻數秒,返回座位的朱見女方不知所措,又再度起身犯案,不顧女方撇頭、掙脫,再度強吻女方。

朱學恒「告發但不認罪」,兩次庭訊都以當時喝斷片為由,表示毫無記憶不清楚,檢察官審酌女方指證歷歷,認定朱學恒連續2次強制猥褻受害者得逞,是接續犯,今天依強制猥褻罪起訴朱學恒。強制猥褻罪法定刑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朱學恒在性騷事件被踢爆後全面停止公眾活動,於6月12表示已前往北檢主動告發此案,但被當事人批行若真有悔改之意早就自首而非上演告發自己的司法大戲,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表示,朱學恒此舉是要將受害人拖上法庭對打],在被動狀態下,受到法律戰二次傷害。如今起訴書內容曝光,朱的犯行與受害者證詞幾乎雷同。

更新時間 : 2024-01-23 20:34 GMT+08:00